發改電[2016]4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能源局,石化聯合會,有關中央企業:
為妥善解決地方煉廠(包括已被中央企業收購煉廠)的原油供應問題,經國務院批準,2015年2月,我委商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運行 [2015]253號),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承擔相應責任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文件印發以來,各地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申報材料,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為深入推進“放管服”,進一步規范企業申報及核查評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各項申報條件。各地發展改革、經信部門要按照發改運行[2015]253號文件要求,嚴把材料接收關口,不符合條件的不上報,材料不全的不上報。堅持統一標準,做到先后一致、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一致、大企業和小企業一致、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一致,確保申報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切實促進優勝劣汰,保障公平競爭。
二、切實加強評估監督管理。各省區市發改委、經信委、能源局,石化聯合會及有關中央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工程設計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督促其依法依規開展評估工作,認真核實申報用油企業提交的評估報告,存在疑問的應聯系出具報告的設計單位,進行必要的查驗核對;申報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獲得用油資質的停止其使用進口原油,并按規定納入企業不良征信記錄。對弄虛作假、違規出具評估報告的工程設計單位,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三、堅決淘汰落后煉油產能。淘汰落后、優化結構是發改運行[2015]253 號文件的出發點和根本目的,必須落實到位。石化聯合會及各省區市發改委、經信委、能源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沒有關停、拆除落后裝置的,堅決不允許使用進口原油;沒有按要求淘汰足夠規模落后能力的,嚴格控制用油數量;承諾淘汰等事項沒有在規定時間兌現的,扣減用油數量或取消用油資質。
四、杜絕盲目擴建煉油能力。各地須嚴格執行國務院最新發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在解決現有企業原油使用問題的同時,從項目布局、工藝水平、產品質量、能源消耗以及環境保護等方面規范行業發展,采取可核查、可追究責任的措施,避免再發生違規產能邊淘汰、邊建設和盲目擴張的問題。
五、嚴厲打擊偷逃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省區市發改委、經信委、能源局,要與稅務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將新增用油企業納入現行監管體系,對其稅收繳納情況進行動態監管,并主動配合稅務部門開展稅收執法。新增用油企業存在偷逃稅等違規違法行為的,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將其納入黑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暫停其使用進口原油6-12月,整改仍然達不到要求或再次偷逃稅的,取消進口原油使用資質。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8月18日
(關鍵字:原油 加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