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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的手機用的都是鋰電池,剛開始使用還要充電12小時嗎?”對于這個問題,市民普遍不了解。
5月24日,南昌市民柳先生來到移動大廳咨詢,前幾天他買了部新手機,售貨員告訴他前三次手機電池要充12小時電,他不知是否正確。
江西移動技術人員告訴記者,前三次充電12至14小時的說法,對于早期的鎳鎘電池而言是十分必要的,在當時的技術水平下,手機電池的激活操作是需要消費者自己完成的。但現(xiàn)在絕大多數(shù)手機使用的是鋰電池,鋰電池的激活必須通過沒有充電保護的充電過程。對于消費者而言,目前能夠買到的充電器都是具有充電保護功能的,當電池充電達到一定標準后充電過程自動停止,所謂的12小時激活是不可能實現(xiàn)的。因此,我們購買的原裝手機電池在出廠前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激活的過程,本身就是“活”的,根本不需要充電12小時。所以,買來新手機、新電池就正常使用、正常充電即可。
一般來說,為了提高充電的效率,鋰電池先是用大的恒定電流充電到電池電量的90%左右,這個過程一般兩個小時左右,然后再用小的恒定電流充電到電池電量基本全滿為止,整個充電過程5個小時左右。充滿電后,充電器會自動停止充電以保護電池,繼續(xù)充電不僅沒意義,而且一旦保護電路出現(xiàn)故障還會損壞電池。
因此,為保證手機電池的使用壽命,應遵循手機使用說明書上提供的充電方法和時間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