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透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第一批督察進駐準備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緒,待中央批準之后,將于近期啟動新一輪督察。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6月2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介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有關情況。翟青透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即將啟動。
據翟青介紹,從2019年開始,我國將利用三年的時間對被督察對象開展新一輪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時間,對一些地方和部門開展“回頭看”。目前,第二輪第一批督察進駐的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待中央批準之后,將于近期啟動新一輪督察。
此前,2019年5月15日,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工作結束,標志著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全部完成。第一輪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共受理群眾舉報21.2萬余件,推動解決14萬多件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立案處罰4萬多家,罰款24.6億元;立案偵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19年6月17日印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簡稱《規定》)明確,中央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設立專職督察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翟青表示,《規定》在原督察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兩級督察體制,中央一級、省一級。此外,《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三種督察方式,比如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回頭看”。
《規定》強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包括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和“回頭看”等;原則上在每屆黨的中央委員會任期內,應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開展例行督察,并根據需要對督察整改情況實施“回頭看”;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視情組織開展專項督察。這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長期化、常態化。
生態環境部此前已多次表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央企也納入督察范圍。“具體對部門、對中央企業的督察而言,也還是有一些不同。比如對中央企業而言,督察將會更多地關注其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是不是得到很好的落實,以及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情況如何。對部門而言,我們會更多地關注其在規章、政策、規劃、標準等制定過程中,是不是貫徹落實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不是做到了統籌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的關系。”翟青說。
同時,翟青也表示,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過程中會聚焦于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堅決反對“一刀切”,具體在進駐之前會發布具體要求,要求堅決禁止緊急停工、緊急停業、緊急停產等這些簡單、粗暴的方式。
此外,關于上市公司因污染問題被點名批評后情況仍未改善的問題,翟青表示,不管是什么樣的企業,不管是多大規模的企業,只要是違反了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一定會得到嚴肅的查處。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的重大問題都已通過正式程序向地方進行了移交移送,對問題整改情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一定會盯住不放,以“釘釘子”的精神來確保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關鍵字:環保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