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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云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5,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云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2012年10月22日,公司已將上述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全部歸還并轉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并已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了公司的保薦機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云南臨滄鑫圓鍺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10月24日
(關鍵詞:鍺 云南臨滄鑫圓鍺業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