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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正式發布,根據規劃,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爭取達到總發電量的20%以上,“十二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投資需求估算總計約1.8萬億元。
一位參與規劃的專家說:“可再生能源總體將延續原有的發展模式。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15%和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1.4%的目標,規劃倒推出可再生能源的各個指標。這也是行業發展的底線目標。”
“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是:到2015年,水電裝機容量2.6億千瓦(不含抽水蓄能),年發電量9100億千瓦時;累計并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年發電量1900億千瓦時;太陽能發電2100萬千瓦,年發電量250億千瓦時,高于此前公布的1500萬千瓦裝機。
按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爭取達到總發電量的20%以上”的目標,“十二五”期間,常規水電將新增發電裝機6100萬千瓦,風電新增7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新增2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新增750萬千瓦。
無疑,可再生能源最終將以電能形式推進能源結構調整。而在諸多可再生能源中,水電被置于優先發展的位置,這也是官方首次公布2.6億千瓦常規水電發展目標。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優先開發水能資源豐富、分布集中的河流,建設大型水電基地。重點開發金沙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中下游、黃河上游、雅魯藏布江中游等流域(河段)水電開發,啟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怒江等流域水電開發工作。
此外,規劃特別提出“發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建立適應太陽能等分布式發電的電網技術支撐體系和管理體制,建設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綜合太陽能等各種分布式發電、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術,建設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發揮分布式能源的優勢,解決電網不能覆蓋區域的無電人口用電問題。
“但分布式能源發展并沒有約束性指標,最大的原因是分布式能源電網接入問題。需要協調發展新能源與電網發展規劃。”上述參與規劃的專家說。
按照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的說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