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8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
內蒙古、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省(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勢礦產資源,按照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管理相關規定,2018年繼續對稀土礦、鎢礦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為服務企業生產,根據實際需要,2018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分兩批下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按照2017年度指標的70%下達。第一批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73500噸,其中離子型(以中重稀土為主)稀土礦指標12530噸,巖礦型(輕)稀土礦指標60970噸;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63900噸,其中主采指標51350噸,綜合利用指標12550噸。分省(區)第一批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具體分配見附件。
全年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市場變化情況在第二季度適時下達。
二、及時分解指標和落實責任。有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及時將指標分解下達到市縣或企業,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并應在部下達指標30個工作日內將本省(區)稀土礦、鎢礦指標分解下達、公告并報部備案,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原則上集中下達給6家稀土集團下屬礦山企業。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與礦山企業簽訂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三、加強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采礦權人認真執行稀土月報和鎢礦季報制度,及時、準確、規范開展網上直報。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稀土礦、鎢礦指標執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報自然資源部。
四、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工作配合,共享信息,共同做好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監督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
1. 2018年度省(區)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docx
2. 2018年度省(區)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docx
(關鍵字:自然資源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稀土礦 鎢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