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真的不再怕“雙反”了?近日歐盟“雙反”再次來襲,歐洲光伏制造協會再度向歐委會提交申訴,指控中國光伏企業為規避“價格承諾”帶來的影響,輾轉通過馬來西亞等地將產品銷往歐洲。許多人再次為中國光伏“捏了一把汗”。
不再“墻內開花墻外香”可以說是近幾年我國光伏業發展的重要目標。眾所周知,在國外屢遭貿易壁壘的中國光伏近兩年受到了國家政策的重點扶持,隨著國內市場的快速啟動,光伏業“兩頭”在外的局面有所緩解。“目前在國內光伏地面電站的發展狀況很好,但是分布式電站的發展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果能把分布式的問題解決好,那么光伏的產能消納就真的不是問題了。”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研究員黃碧斌表示。
光伏出口格局已扭轉
2013年8月,中歐就我國輸歐晶體硅光伏產品價格達成“價格承諾”,如今,這些當初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被指責通過馬來西亞等第三地向歐洲出口光伏產品。目前,歐盟已經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件進行“反規避調查”。如果在“反規避立案調查”中一旦發現有違反“價格承諾”,規避關稅的行為存在,其實施主體將被從執行“價格承諾”的企業名單中剔除,并被課以重稅。
對于可能再次來襲的歐盟“雙反”,位于東莞的光伏企業南玻光伏表示壓力不大,因為南玻光伏雖然是東莞唯一參與價格承諾的光伏企業,但經過幾輪的“雙反”,市場重心早已轉向了亞洲市場和國內。
根據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副秘書長孫廣彬提供的統計數據,2014年,中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對歐洲出口額為28.16億美元,同比下降了24.25%,出口占比甚至下降到了20%以下的較低水平,僅占中國光伏產品全年出口份額的19.55%。
與此同時,亞洲成為中國光伏產品的主要出口市場,其出口額占比最大,達到78.54億美元,同比增長了42.73%。2014年出口增幅最大的市場,則是拉丁美洲等新興市場,出口額4.86億美元,同比增長高達159.21%。
國內分布式市場發展尚在起步階段
當然,光伏產品對出口依賴的降低得益于國內市場迅速啟動。但近兩年來國內光伏市場的發展也并非一帆風順。2014年,國家能源局的光伏年度目標為14GW,其中分布式8GW、地面電站6GW。最終,2014年全國并網光伏發電容量10.6GW,完成年目標的76%,其中力推的分布式僅完成26%。
“地面電站由于有上網標桿電價,收益模式明確,所以發展得比較好。分布式雖然國家也在不斷出臺政策,但在實際操作上還存在很多問題。”黃碧斌說。
黃碧斌認為,經過多方面的努力,目前分布式光伏在并網問題上已經沒有障礙,但還存在一些明顯的問題:如激勵政策不到位,沒有形成一定的市場規模,還處于起步階段;缺乏成熟的商業模式,難以支撐快速發展等。
據黃碧斌介紹,從世界范圍來看,對于分布式的補貼主要分兩種形式。首先是初投資補貼,政府以一次性財政補助的形式給予初投資成本補貼。在分布式電源發展初期,很多國家都采取過這樣的補貼方式。如德國和日本。日本在1995年實施的“新陽光計劃”,第一年的項目補貼占初投資50%,以后新上項目的補貼比例逐年遞減10%,直到2005年才取消了初投資補貼。
在經過初期的初投資補貼之后,基于發電量的電價補貼成為了許多國家的選擇。即以高上網電價彌補高投資,保障投資者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德國于1990年開始對光伏分布式發電實行固定上網電價,并于2012年進一步完善,建立了上網電價動態遞減機制,解決了光伏裝機過快帶來的補貼資金規模迅速擴大,居民電價飛漲的問題。
我國目前對分布式光伏采取的政策是全電量補貼政策,補貼價格統一為0.42元/度。黃碧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我國可以嘗試考慮建立光伏的固定上網電價,讓分布式投資收益模式更加明顯。
如何解決融資難問題?
對于分布式業主來說,除了補貼方式有待進一步完善之外,是否能順利融資也是一道難題。“由于目前分布式發電用戶多為民營企業,其用電量容易受經濟形勢和企業經營狀況的影響,存在電費拖欠、用戶變更等合同履約風險,導致分布式項目總體收益不穩定,投資吸引力不足,同時銀行也對分布式融資持謹慎態度。”黃碧斌說。
對此,除了國家進一步完善補貼政策,明確分布式的收益模式之外,晶科能源地面電站建設時采取的收益監控方式也值得分布式電站借鑒。晶科集團全球品牌負責人錢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很多時候,由于銀行或投資人對于項目的實際運營情況無法掌握,加大了投資風險。晶科的電站運程控制中心能不間斷對所有旗下運營的電站進行實時監控和管理。不僅降低運維成本,幾何倍數地提高運維成效,所有的電站數據還通過云端數據中心分享給投資人和銀行,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他們都可以清楚、無障礙地了解電站運行,分析投資回報率達成情況,大大增強了銀行、投資人對項目品質、管理水平和企業本身的信心。
(關鍵字:光伏 雙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