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東發布通知,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東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從即日起到2018年3月31日,在該省7個傳輸通道城市(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啟動大氣污染省級督查行動。
同一天,太原市政府下發了今年太原市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明確規定,按照京津冀地區有關標準,太原市將修訂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遇到重污染天氣,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提前24小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在應急預案中增加燃煤污染防治、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應急響應內容。
關停搬遷重污染企業
太原市將對市區范圍企業全面從嚴整治,對晉機鑄造車間、新華活性炭生產線等居民舉報投訴強烈的污染企業或工序實施停產整治。
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運行、無組織排放導致污染嚴重及連續超標排放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
其中,清徐縣鋼鐵、焦化、炭黑、水泥等污染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或限產治理,改善307國道兩側區域環境;古交電廠、焦化企業實施停產或限產,對非法儲配煤場全部依法取締;陽曲縣采石場全部實施停產整治,焦化企業實施限產整治;婁煩縣汾河水庫周邊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范圍全面排查,徹底取締非法排污企業。
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太原市要加快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一證式”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建設,10月底前,完成全部鋼鐵、水泥(含磨粉站)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核發,并在全省率先開展農藥、醫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
全面推進石油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10月底前完成。
(關鍵字:大氣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