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30號
按照《環保裝備制造行業(大氣治理)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行業(污水治理)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行業(環境監測儀器)規范條件》《環保裝備制造行業(固廢處理裝備)規范條件》等4個細分領域規范條件要求,經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推薦、專家組評審、網上公示等程序,現將《符合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2024年版)》予以公告(含新申報通過評審企業及通過復核的已公告企業)。此前發布的多批符合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包括7批大氣治理領域、5批污水治理領域、5批環境監測儀器領域、4批固廢處理裝備領域)同時廢止。
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研究出臺支持鼓勵政策,推動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附件:符合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2024年版).pdf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11月5日
(關鍵字:工信部 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