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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昨日在第五屆中國企業稅務管理創新大會上透露,房產稅下一步將擴大試點范圍,并逐步建立房地產稅制度,房地產稅具體深化時間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
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要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國務院關于2012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提出,將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而房地產稅則出現在十二五規劃中,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提出“要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叢明在會上詳細分析了房產稅的概念,他強調一定要區分房產稅和房地產稅的概念,“這是兩回事”,需要特別注意。他說,房產稅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投機性炒房,房地產稅則不是為了調控。
目前上海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重慶計稅依據是房產交易價。叢明介紹說,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則是房產稅,如果按照評估價值則是房地產稅,評估價值里包括了地價。
叢明指出,目前上海和重慶已經開展了房產稅的試點,下一步將會雙管齊下,包括進一步搞大試點以及逐步建立房地地產稅制度,“目標是消滅房產稅,建立房地產稅”。
叢明介紹說,即使稅收合理,但是如果增加負擔的話,政府也會非常慎重。他預計,房地產稅的深化可能在年底或明年3月份以后。叢明表示,房地產稅最終會在全國實施。
(關鍵詞:房產稅試點 房地產稅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