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央行獲悉,央行并未就產能過剩行業貸款融資問題下發內部通知,央行仍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下稱《指導意見》)的精神,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央行下發文嚴禁向水泥、煉鋼、煉鐵、化纖、電解鋁和煤炭等近十個產能過剩行業發放新增貸款,同時禁止上述行業以短融券、中期票據、可轉債、新發企業債等方式融資。
央行稱,未就產能過剩行業貸款融資問題下發內部通知。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決策部署,按照《指導意見》的精神,積極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把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作為深化金融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扎實有效推進。
上述《指導意見》對產能過剩行業的信貸政策明確如下:對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合理向境外轉移產能的企業,要通過內保外貸、外匯及人民幣貸款、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等方式,積極支持增強跨境投資經營能力。
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要通過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開展并購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對屬于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
而對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嚴禁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
(關鍵字:信貸 差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