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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盡波折后,*ST鋅電投資建設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日前終于獲得國家環保部的環評批文。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與其他建設項目“先環評、后開工”的正規運作程序不同,*ST鋅電上述項目實際上早在三年前便已建成。而作為對公司“未批先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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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鋅電 7.59+0.010.13%處罰,該項目至今仍處于“停產待命”狀態。
國家環保部網站最新披露信息顯示,環保部擬對1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復決定,而在9個擬批準的建設項目中(另有2個被退回),*ST鋅電“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赫然在列。
據國家環保部相關人士介紹,對于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獲得環評批文是項目開工建設的先決條件,相關法律也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審批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然而記者注意到,*ST鋅電的上述項目不僅早已開工,更已在2009年建成竣工。2008年3月,*ST鋅電宣布變更首發募資投向,將募資中的1.3億元變更投向于“電鋅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該項目是在公司原有6萬噸電鋅生產系統的基礎上,增加2萬噸高品位氧化礦處理系統及4萬噸鋅氧粉處理系統,建成后將形成每年12萬噸的電鋅生產能力。而當時尚未取得環評批文的*ST鋅電隨后便大舉動工建設,公司2009年年報顯示該項目當年已建成。
“對于*ST鋅電的"未批先建"行為,我們此前已對公司作出了處罰決定,即要求該項目在未獲環評批文前不得進行生產。”環保部負責項目審批的相關人士稱。
事實上,作為*ST鋅電的上市保薦人,東海證券2010年2月12日所出具的募資使用核查意見中也“婉轉”的指出,*ST鋅電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已于2009年建成,待環評后投產。反觀*ST鋅電,盡管公司所發公告中強調了該項目已建成,卻有意隱瞞了該項目不能及時投產的事實,更未曾料到的是,該項目從建成到投產之間的等待期竟長達三年之久。
分析人士指出,項目建成三年卻無法投產運營,這無疑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究其本源,乃是*ST鋅電違反相關程序“未批先建”所致,也側面凸顯出公司對環保問題的不重視。在環保部大力倡導綠色證券的背景下,面對*ST鋅電的上述“慘重教訓”,其他上市公司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