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黃陵煤化污染頻發拷問地方監管
繼11月10日因偷排“毒煙”被環保部門處罰后,12月5日,陜西黃陵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黃陵煤化”)再次爆發水污染事件。
12月8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從陜西省黃陵縣多部門得到證實,黃陵煤化項目焦化甲醇工程脫硫及硫回收(脫硫液)再生塔U形管發生斷裂,部分脫硫液等污染物流入沮河,造成當地“母親河”污染。對此,陜西當地環保部門已經啟動緊急處置方案,當地公安局、檢察院也介入調查。這家距離黃帝陵20公里的煤化工企業,自2009年以來,就在當地居民的質疑聲中違規建設生產。尤其在其廠區周邊,仍存在數百人居住的村莊、集鎮。而一直涉嫌違規生產的黃陵煤化有關裝置,就近在咫尺。
“脫硫液”泄漏威脅沮河
12月5日,黃陵縣店頭鎮有居民發現,有當地“母親河”之稱的沮河水體出現與往常不一樣的顏色。
店頭鎮居民陳先生告訴記者:“平常這條河的水略顯黃色,當天河水卻綠得出奇。”當地居民發現,沮河刺眼的綠色呈帶狀分布,其奇怪的顏色只出現在黃陵煤化項目的下游區域,他們懷疑該企業排污致使河水變綠。
黃陵縣政府官方通報顯示,2016年12月5日上午7點40分,位于該縣店頭區域的陜西黃陵煤化脫硫液因管道發生倒塌,導致管線內脫硫液(氨水混合液)發生泄漏,部分泄漏污染物流入沮河,造成水體污染。
黃陵縣政府人士向記者介紹稱,事發企業黃陵煤化隸屬于陜煤集團,位于黃陵縣店頭煤化工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園區。此次事故點位于該公司脫硫塔處,脫硫液輸送管斷裂導致管內脫硫液泄漏,泄漏脫硫液經廠區100米路面溢流進入沮河。事發點距沮河約100米,距洛河約50公里,沮河流速約0.25米/秒,下游無飲用水源地,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調查組通報稱,12月5日11時該事故泄漏點已封堵。當天下午,在事發點下游3公里、5公里分別構筑了過濾壩,6公里處構筑了攔截壩,在攔截壩附近的低洼處開挖了應急處置池,用防滲膜進行防滲處理后,通過引水和抽水泵抽水,在應急處置池內收集了約1.5萬方的高濃度污染團,并投放活性炭對污染水體內的污染因子進行吸附降解。
據了解,當地調運了20噸活性炭,組織人員連夜在事發點下游28公里的過濾壩(7號壩)投放。同時,調運生石灰10噸,已經分步、定時撒入生石灰8噸。另外,采用三氯化鐵對污染水體進行中和。對于被污染的水體,調查組還督促黃陵煤化組織2輛消防車,將事發點下游6公里處攔截壩(3號壩)的部分污染物和污染水體運回廠內,妥善處理。
目前,據當地環保部門最新的監測數據,監測點取樣的氨氮、揮發酚、PH值等指標已經比事發當日明顯下降,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面亦沒有進一步擴散。
污染屢禁不止
當地居民告訴記者,自2009年黃陵煤化落戶店頭鎮以來,質疑聲就不斷出現。盡管當地環保、公安部門已經多次對該企業介入調查,但這個占地1300余畝、投資幾十億元的超大煤化工項目,從建設至投產的數年間,污染事件一直屢禁不止。
官方資料顯示,黃陵煤化成立于2009年,由黃陵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韓城市成堯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河北鋼鐵集團、燕山鋼鐵有限公司、安徽長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弘昌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總投資33億元,采用5.5米側裝煤搗固焦爐生產工藝,配套建設化工產品、甲醇、合成氨及熱電技術,建成年產200萬噸焦炭、25萬噸甲醇、10萬噸液氨、10萬噸化工產品的循環經濟項目。
今年4月,黃陵煤化因涉嫌排放有毒有害氣體,被當地人稱為“排毒工廠”。并引發延安市、黃陵縣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不過,調查結果至今未向社會公布。據記者此前調查,該項目投資超過30余億元,預計產值60億元至100億元。不過,體量巨大的黃陵煤化相關項目,卻在占地、環評、安監等手續均存在瑕疵。黃陵縣國土局相關負責人曾向記者證實,該項目總占地1300余畝,2009年、2010年分兩次供地。但這種供地方式有悖相關規定,涉嫌“化整為零”。黃陵煤化相關項目從2009年啟動至今,尚未拿到環評批復。陜西省安監部門表示,查不到該企業相關項目安全生產許可手續。正是因為該項目涉嫌違規,且被指經常在夜間排污,引發當地居民不斷地上訪、投訴。
12月1日,黃陵縣曾披露,該縣接到市委督察室轉來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交辦的2件關于黃陵煤化污染的信訪舉報。該信訪資料稱:“黃陵煤化幾乎每天晚上排放有毒氣體,氣味嗆人,白天冒乳白色濃煙,有時是濃黃色,味道也很難聞。曾向縣、市、省環保局反映,但多年來一直未解決。”
隨后,經黃陵縣環保等部門聯合調查,黃陵煤化廠區內及周邊確有異味,“排放黃煙”確有發生。黃陵縣環保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行高限處罰,對該企業處以10萬元罰款;并責令企業盡快公開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情況等排污信息和水氣監測報告,并報送縣環保局備案。
然而,“排放黃煙”事件尚在整改過程中,12月5日,黃陵煤化又突發水污染事件。如此頻發的污染事件,讓不少當地居民對黃陵煤化在店頭鎮的生產行為感到“非常擔心”。
黃陵煤化黨委趙書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此次水污染是突發事件,事故的詳細情況,目前由省市縣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正在調查。至于企業有關裝置是否要停產整頓,趙書記回應稱:“是否停產,依據調查結果由專家組決定。”黃陵礦業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事故調查及處置的情況,每天將通過黃陵縣政府進行通報。陜西當地多位民間環保人士指出,黃陵煤化從開始建設就被地方政府當成“利稅大戶”,面對數以億計的誘人貢獻,地方政府“以罰代管”的監管方式,也應該受到拷問。而地方政府在該企業有關項目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默許其建設、生產,也可以說是一種變向的地方保護主義,由此帶來的環境、安全等問題地方政府亦應該擔責。
(關鍵字:甲醇 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