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租賃行為,平衡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一是嚴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確出租住房應當遵守的規定,禁止群租;二是細化完善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具體要求;三是明確出租人、承租人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
同時,鼓勵當事人訂立長期租賃合同,建立穩定的租賃關系。加強市場主體管理,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一是加大對個人“二房東”監管力度;二是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的管理,包括建立備案制度、從業人員實名從業、規范房源信息發布、實行合同網簽、資金監管要求等;三是對發布房源信息的網絡信息平臺經營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突出民生保障,發揮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用。一是確立目標定位,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二是加強源頭規劃,明確編制專項規劃以及重點布局要求;三是明確建設和管理要求,合理設置準入條件和退出機制、優化申請審核流程、完善配租使用規范、規范租金和租期。
(關鍵字:房租)